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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3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圆满结束

发表时间:2013/12/4 8:57:16  来源:杭州司法行政网  作者:  浏览量:2332

近日,我市2013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圆满结束。经过数天紧张、有序的工作,33名评估专家对全市14个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210个诉讼案件进行了评估。从评估结果看,优秀案件占42.9%,良好占38.1%,合格占16.6%,不合格占2.4%,本次评估的案件质量总体较好。

2012年,我市作为司法部确定的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在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对全市60个法律援助诉讼案件进行了质量评估,为全国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做了探索,也积累了经验。2013年,司法部将试点扩大到包括杭州在内的全国8个城市。两次被司法部选定为试点城市,对杭州市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司法部交给的这项光荣任务,力争做出更好的成绩。因此,市局专门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并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局律师管理处、法规处、纪委监察室、市律师协会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区、县(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配合,全力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评估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主要体现以下特点:一是扩大评估范围,数据采集更加全面。将评估案件的范围从市本级扩大到全市13个区、县(市),案件数量是去年的近4倍。二是细化评估指标,评价角度更加多样。案件的评估指标细分为案件承办质量、受援人意见征询和法官意见征询三大类,分别从同行律师、受援人、案件审判法官三个角度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价,案件承办质量指标进一步细化到刑事20项、民事24项。三是改进评估方式,评估工作更加高效。在“杭州市法律援助业务系统”增加了“案件质量评估”模块,专家的评估打分、评估结论的制作、评估工作的统计、分析都通过系统完成。四是组织周密细致,努力做到公平公正。本次评估的专家通过公开报名和推荐相集合的方式产生,评估的案件按照指派流水号抽取,案件评估采用集中评估、“背靠背”独立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估过程由局纪委监察室监督,评估结果全部公开。五是加强结论运用,评估机制更加完善。根据评估结果,对每个案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对案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落实奖惩。